霍林郭勒市公民法院:装修担保金起轇轕 法官调解解平易近忧_房地产公司_后果
霍市某小区25名业主起诉霍市某房地产公司,哀求返还购房时交纳的装修担保金,涉诉标的均为2000元。
承办法官在与被告沟通时理解到,该房地产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且有1000多万元实行案款尚未实行完毕,同时欠付大笔税款,现已无法及时兑现给付责任。虽然案件的诉讼争议大略明了,但涉及原告职员浩瀚,若一判了之,既不能有效化解抵牾,后续的实行不能可能还会激化抵牾,不利于掩护社会稳定。在理解到被告房地产公司尚有部分车库未出售完毕时,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双方均赞许以6个月车库租赁权抵顶未退还的装修担保金。终极,抵牾得到有效化解,25名业主申请撤回起诉。
霍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法律办案的代价取向和主要目标,稳定树立为民思想和做事意识,看重从本色有效化解抵牾轇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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