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0日,陈某与株洲市某房地产开拓公司网签了《商品房买卖条约(预售)》,并供应了自己的电话等信息。
2020年12月31日交房后,陈某陆续接到各种装饰、装修商家的推销电话,上述装饰、装修商家对陈某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购买楼层、栋号、房号、是否装修都非常清楚。
陈某不堪电话骚扰,遂起诉至法院。
一审宣判后,陈某不服讯断,又上诉至株洲市中级公民法院。

装修电话精准推销给刚买房的业主 背后竟是开拓商在“泄密”_株洲市_小我信息 采暖

株洲市中级公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个人信息遭到透露,导致收到大量推销电话,对其生活和精神造成了困扰和危害,其合法权柄依法应予以保护。
陈某供应的电话录音证据证明其个人购房信息是房地产开拓商透露给装饰、装修公司,房地产开拓商作为个人购房信息的网络者、管理者和处理者,有责任保护客户个人信息。

株洲市某房地产开拓公司承认存在其售楼部发卖职员透露信息的可能,而未尽到采纳方法保护陈某个人信息的任务,根据干系规定,在房地产开拓商举证不能的情形下,答允担透露陈某个人信息的侵权任务。
据此,株洲市中级公民法院判处株洲市某房地产开拓公司赔偿陈某经济丢失2000元,并刊登公告向陈某公开赔罪道歉。

法院表示,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购房人个人信息的安全面临着过度采集、无序滥用等问题。
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的一种,是人格权保护的范畴。
民法典编纂时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加以规定,正是为了充分发挥保护人格权的浸染,2021年,国家又颁布履行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株洲市中级公民法院还向行业管理部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培植局投递了法律建议函,建议其结合日常做事管理职能,督匆匆房地产开拓企业强化主体任务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杜绝购房人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无序滥用等征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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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 宋霞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