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治理轨制与工作流程请购、下单、稽催、对账的规定_定单_采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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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稽催 采购定单完毕往后,采购员根据采购定单上哀求的供货日期,采取韶光段向供货商反复确认到货日期直至材料到达我公司。 第四条 入库 收货员收材料之前需确认供应商的送货单是否具备以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定单号,存货编码,数量;如定单上的信息与采购定单不符,搜聚采购员见地是否可以收下。 第五条 退货 采购填写退货单,进行定单退货。 第六条 对帐 (一)月结表 每个月月初,各供应商将上月月结表送至我公司,采购员根据我公司收货员具名的送货单,我公司的入库单据和单价表核对月结表。 目前月结表中涌现以下不敷之处:无定单号,存货编码,退货数量,上月欠款余额,发生额至本期欠款余额等信息。 (二)增值税发票 校正发票上的以下信息:我公司的全称,帐号,税号,发票上的材料名称,数量,金额。在此发面我们也有欠缺表现为发票金额大于定单金额,特指一张定单只有一种材料的情形。 第七条 付款: 根据付款周期体例付款操持,由财务出纳安排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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