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完对方却不认账 都是未签合同惹的祸!_装修_合同
朱某与陈某是朋友关系。2023年,二人切磋由朱某卖力装修陈某位于西固区的一家临街商铺。双方相识多年,彼此较为信赖,故未签订书面条约,仅通过微信沟通装修事宜。装修完成后,朱某以微信文件的形式向陈某发送了装修工程量,对工程总价、垫付的电费、装修押金等作相识释,但是陈某对部分内容不予认可,也未足额支付装修款,朱某遂将陈某起诉至西固法院。
虽然这只是一起普通的装修条约轇轕,但办案法官受理本案后说:“这个案子远比想象中繁芜,首先,双方系朋友关系,没有签订书面装修条约,对付装修工程量、板材利用、涂料选择等均是通过微信进行约定,且存在装修后发生变动的环境,至于变动的项目及产生的用度,双方也是各自为政;其次,双方在装修期间还存在其他资金往来,二人的微信谈天记录上有多笔转账,但险些无备注,导致难以认定装修款的支付进度,给本案的事实认定造成了较大麻烦。”
为了查明原形,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对账,将原、被告无异议的部分予以认可,对产生争议的部分通过证据规则进行打消。终极,被告陈某当庭认可了原告朱某诉请的大部分款项并承诺履行,原告朱某也对确实无法证明的款项予以放弃。终极,双方当事人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度协议,这起因装修引发的抵牾轇轕得以平和化解。
法官表示,条约是确定当事人权利责任和任务承担的主要依据。在日常生活中,基于熟人、信赖等成分未签订书面条约的情形较为常见,一旦发生轇轕,由于缺少书面条约每每导致难以快速有效地定分止争。因此,在进行较大金额的经济活动时,签订一份规范的书面条约是必不可少的。
西固法院借本案提醒大家,在进行装修时,双方对付装修范围、装修价格、施工进度、付款办法及期限、质量标准、违约任务等主要事变要作出明确约定并以书面办法固定,为房屋装修顺利进行供应更好的保障。一旦创造装修质量问题,应该及时进行取证;对装修过程中双方签署的书面材料、微信谈天记录、支付凭据等,都应该把稳保存,以便维权时举证;大额款项应该尽可能利用银行转账并加以备注;条约履行终止时,应完成书面结算和施人为料交卸手续,以免日后产生轇轕时无据可依。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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