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致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整_装潢工程有限公司_申报
据公告内容,山南致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教诲附加、教诲费附加、城市掩护培植税以及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的个人所得税均未定期进行报告,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报告和报送纳税资料。
山南致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的违规行为。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山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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