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易近法典解读|《平易近法典》49大年夜亮点_平易近法典_合同
在《民法典》的编纂步骤上,采纳的是先总则编、后分编的两步走模式。《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通过履行,本次《民法典》总则编部分未有较大改动,仅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哀求对个别条款作了笔墨修正。总则编亮点即《民法总则》的亮点:
1.胎儿享有继续权
涉及遗产继续、接管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去世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六条)
2.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履行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赞许、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履行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事、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十九条)
3.失落能老人须监护
不能完备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履行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赞许、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履行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康健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殊法人
居民委员会、村落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须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村落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一百零一条)
5.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须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该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造孽网络、利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造孽买卖、供应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6.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落不承担民事任务
因保护他公民事权柄使自己受到危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任务,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任务,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受益人应该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志愿履行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危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任务。(第一百八十四条)
7.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
向公民法院要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8.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危害赔偿要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打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02 物权编七大亮点
1.新设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子的物。《民法典》规定了加工、附合、稠浊三种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产、房屋增建、房屋装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条)
2.三权分置——地皮经营权来了
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地皮经营权入市的须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地皮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利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
3.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适当降落业主共同决定事变,特殊是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举动步伐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增加规定紧急情形下利用维修资金的特殊程序。(第278条、第281条)
4.细化住宅培植用地利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
《民法典》规定了住宅培植用地利用权届满自动续期, 有利于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柄。《物权法》规定利用期限最长七十年,如连续利用需再签订条约,缴纳用度。是否缴纳用度、缴纳多少用度等等问题,《民法典》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往后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5.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哀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条约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霸占、利用他人的住宅,以知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须要。(第二编第十四章)
6.走向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的统一
删除了《物权法》中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详细登记机构的内容,为今后建立统一的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二十七条)
7.扩大包管条约的范围
为优化营商环境供应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根本上,进一步完善了包管物权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范例包管条约的包管功能,增加规定包管条约包括抵押条约、质押条约和其他具有包管功能的条约(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03 条约编六大亮点
1.电子条约开启无纸化时期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百姓网购需求的增多,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也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纸质条约将逐步退出互联网时期。(第五百一十二条)
2.有理有据,向霸座者说不 针对近年来客运条约领域涌现的乘客霸座、不合营承运人采纳安全方法等严重滋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问题,民法典细化可客运条约当事人的权利责任。(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条、第八百二十条)
3.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不” “禁止自带酒水”“特价、匆匆销商品概不退换” 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五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
4.物业轇轕不用怕,物业做事条约来维权 针对物业做事领域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做事条约,为老百姓办理物业轇轕供应法律依据。(第三编第二十四章)
5.“借一万、还十万”,网贷被套路不用怕 针对近年来各界反响强烈的印子钱问题,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
6.屋子被拍卖,承租者家在何方 为落实党中心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哀求,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民法典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此外,为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须要,民法典增加了保理条约(第三编第十六章);为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民法典细化了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制度、增加了债务了债抵充规则、完善了条约解除等条约终止制度(第三编第五章);在总结现行条约法实践履历的根本上,民法典通过完善考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完善了买卖条约(第六百二十二条、第六百二十三条、第六百四十一条至第六百四十三条);为适应现实须要,民法典接管了包管法中关于担保和定金规则的规定,增加了担保条约,完善违约任务制度(第三编第十三章、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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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编七大亮点
人格权独立成编即是《民法典》的核心亮点,以凸显对人格权的保障。
1.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 针对当下组织或个人强制、欺骗、困惑人体器官捐献征象,这次《民法典》规定完备民事行为能力人赞许捐献器官的,应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遗嘱形式。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去世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第一千零六条)
2.预防性骚扰:明确机关、企业、学校任务 近年来,性骚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有调查显示,该问题常见于企业、学校等单位,而地铁站、公交车上、餐厅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也是性骚扰频发之地。对此,《民法典》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责任。(第一千零一十条)
3.姓名权、名称权的扩展保护 明确对具有一定社会有名度,被他人利用足以造成公众年夜众稠浊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4.禁止造孽网络个人信息 针对利用信息技能手段“深度假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侵害他大家格权柄,乃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信息技能手段假造等办法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5.“标题党”“跟风党”或将承担民事任务 对行为人履行新闻宣布、舆论监督等行为涉及的民事任务承担,以及行为人是否尽到合理核实责任的认定等作了规定(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6.陵犯隐私权行为详细化 随着信息化时期的发展,陵犯隐私权的手段愈发暗藏多样,这次《民法典》与时俱进,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详细行为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7.个人信息内涵的开放性 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照的原则和条件,构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基本权利责任框架,合理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与掩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规定国家机关及其事情职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责任。(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至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05 婚姻家庭编八大亮点
1.与国家操持生养政策的调度相折衷
民法典将收养人须无子女的哀求修正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
2.收养有漏洞,民法典来护航
为进一步加强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在收养人条件中增加“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康健发展的违法犯罪记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四项)
3.离婚太冲动,30天内可撤回
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民法典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旬日的离婚镇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4.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径
针对离婚诉讼中涌现的“久调不判”的征象,民法典规定,经公民法院讯断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一起离婚诉讼的,应该准予离婚,还对方一份自由。
5.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环境,而是规定一方遮盖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公民法院要求撤销婚姻,并且有官僚求危害赔偿。(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6.离婚负债多,法律来辨析
根据社会发展须要,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须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7.离婚案件中二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不再有争议
民法典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修正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
8.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情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公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06 继续编六大亮点
1.扩大遗产范围 《民法典》删除此前对遗产的列举,以“合法的财产”一言概之,扩大了遗产的范围。随着当代社会的发展,公民财产类型、财产形式日益丰富、增多,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可纳入遗产范围。(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损失继续权受遗赠权可“失落而复得” 《民法典》新增损失继续权环境的同时补充规定了宽宥制度。被继续人已知继续人对实在行了相应的违法行为,却乐意对继续人的差错行为予以宽恕,规复其已损失的继续权,应对其意愿予以尊重。(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3.扩大法定继续人范围至侄、甥 为了财产更多流转在血亲家族中,而非收归国家,《民法典》将代位继续扩大至被继续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续人去世亡的环境,使得被继续人的侄、甥得到第二顺位法定继续人资格,打破了原来晚辈嫡系血亲的限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4.增加打印、录像遗嘱新形式 《民法典》增设了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两种法定遗嘱形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六、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5.废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 为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修正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续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以更好保护民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第一千一百三十五、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6.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掩护继续人、债权人利益,增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办法、职责和权利等内容。(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07 侵权任务编七大亮点
1.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志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危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落的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任务。(草案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2.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明确合法权柄受到侵害,情形紧迫且不能及时得到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纳方法将使其合法权柄受到难以填补的危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柄的必要范围内采纳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方法,但是应该立即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3.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官僚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4.完善生产者、发卖者召回毛病产品的任务 依照干系规定采纳召回方法的,生产者、发卖者应该包袱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用度。(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第二款)
5.规范医患关系与患者隐私保护 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赞许权,明确医务职员的干系解释责任,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职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规定生态环境危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危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7.完善高空抛物坠物管理规则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类事宜处理的紧张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该依法及时调查,查清任务人,并规定物业做事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该采纳必要的安全保障方法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文章转自“问道有诚状师事务所”公众年夜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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