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事关家庭生活品质,但是套路不断的“装修坑”向来让消费者防不胜防,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的信息差以及知识壁垒,以优惠折扣吸引消费者支付定金,工期附近又以各种缘故原由强势加价,当消费者不同意时,商家却以定金罚则为由谢绝退款。
3月15日,从成都彭州法院获悉一起案件,因商家改换用材强行涨价,消费者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讯断商家返还消费者预支价款。

装修不合意换高价材料就不退定金?法院:退还消费者所付价款_合同_定金 硅藻泥

2020年5月17日,汤某在家居定制商家处下单全屋定制家具及橱柜,并支付50000元定金。
双方签署订单总价为189700元,终极价格以方案终极确认,另约定以上颜色为暂定,如签条约时材料涌现断货或暂缺,客户可选用同等材料的其他颜色。

同日,该商家向汤某出具收据载明“效果不满意定金可退,每个套餐单价上打9折(1283元/㎡),后期上浮15%可控范围”。

2021年8月,该商家奉告汤某原定板材缺货,建议更换为其他板材,汤某对此表示不满。
该商家随即提出加价利用另一品牌的板材,照此方案,不包含板材改换的差价订单总价已增至27万元旁边,远超出订单确定总价及后期价格上浮范围。

汤某表示无法接管加价,哀求解除条约并退还定金。
双方协商未果,汤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房屋已装修完毕,双方对付该条约关系的解除均无异议。
对付汤某缴纳的定金,本案条约总价185100元,根据法律规定,定金金额不能超过主条约标的20%,故本案中定金的上限为37020元,别的视为预支款。

条约载明若效果不满意或价格上浮太多,汤某有权要求退款,该商家的报价明显超出了收据承诺的可控范围和汤某的接管程度,故汤某哀求退款的主见具有条约依据。

但在条约履行过程中,汤某虽多次表示材料、价格与其定制意向不符,却未明确表示要解除条约,同时汤某在未解除条约情形下与其他装修公司重新订立条约并完成装修,故汤某在条约实际履行过程中也存在违约行为,一旦双方都违约,定金的目的无法实现,自然失落去了定金罚则的根本。

该商家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但不适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定金。
终极法院讯断该商家返还汤某全部定金及预支价款共计50000元。

该案的承办法官王晓明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首先要查看公司业务执照和干系资质证书,确定该公司是否具有专业资质,规范签订条约。
其次,在装修过程中,要实时跟进施工进度,及时查验完成的项目,通过书面验收单等办法进行确认,碰着不满意的地方及时沟通,避免丢失扩大。
对付自身特殊关注的详细问题尤其应该明确约定。
同时谨慎支付预支款或定金,把稳在条约中明确约定退款条件。
末了,条约双方当事人要本着老实取信原则,负责履行条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条约约定,均要承担相应的违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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