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料,装修完成后,小陈和小李却被装修施工方告上了法庭,哀求支付装修增加用度。
他们万分不解,当初不是约定装修全包吗?怎么末了变成这也不包、那也不包呢?

装修全包又遇后期加价 要不要多付款?法院判了......_装修_小陈 采暖

法院会如何讯断这起装修轇轕案件?所谓的增加用度须要支付吗?近日,广州白云法院审理后有了讯断结果。

基本案情:全包装修被索要增加项目装修费

小陈和小李合资开办某柠奶茶店,将店面装修以包工包料的办法交由老全施工。

2020年7月22日,老全与小李签订装修清单,记载装修时长10-12天,装修用度包空调3P(格力)、天花板、吊顶、扇灰、水电、墙壁贴、地板、广告、广告灯、广告牌、吧台、吧台柜、大理石台面、水电换线、厕所墙加高封板,全包总体用度30800元。
小陈和小李现付定金1800元后,老全即开工。

在装修过程中,按照小陈和小李的哀求,老全增加了施工项目:仓库抽油烟机封板960元、电位插座铜灯共18位1260元、换厕所门350元、安装厕所门补水泥沙150元、厕所墙贴砖360元、进门口换地砖680元,合计3760元。

2020年7月27日,小陈和小李向老全支付了10000元;2020年8月6日,小陈和小李向老全支付了8200元。

2020年8月8日,装修落成。

据老全诉称,当初约定了装修项目,总用度30800元,但是他们仅支付了20000元,且施工中增加了项目,导致增加工程款3760元,为此要求他们支付剩余工程款14560元(含剩余工程款10800元、增加工程款3760元)并支付利息。

小陈则辩称,起初将装修设计图交给老全,双方就明明约定全包价30800元,以是增加的工程款都该当算入全包价款中。

装修设计效果图

小陈和小李还认为,老全拖延工期,比约定工期晚了8天,且老全的工程存在偷工减料、水管漏水、地板脱胶、门头开裂等质量问题,导致他们其余请人施工并支付数千元,这些用度应该抵扣剩余工程款。

老全则认为,增加的工程项目并不在装修清单约定的全包项目范围内,且工期是因项目增加而延后,小陈和小李应支付剩余工程款。

部分工程涌现质量问题

双方据理力争,到底要支持哪一方?

白云法院认为,装修清单中记载的“全包”应指对装修清单中所列明的装修项目进行包工包料施工,并不代表装修清单中未列明的施工项目也应包含在内。

如今老全主见存在增加项目,根据装修清单与增加项目清单的对照,增加项目并未包括在装修清单中,老全主见为增加项目,法院予以采纳。

但是,双方确认的广告灯箱支付用度2850元以及安装空调支付安装费576元,因装修清单中已列明装修项目包括空调及广告,小陈在装修过程中另行支付的空调安装费及广告灯箱费应视为工程款的支付,该款项应从搪塞给老全的工程款中予以扣减。

关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导致小陈另行支付用度,小陈主见漏水维修2300元,其未能供应证据证明有哀求老全维修遭到谢绝,故小陈自行维修再哀求老全承担全部维修费不合理。

但考虑小陈主见的漏水、地板翘起、贴纸脱胶等情形属实,小陈据此主见扣减工程款合理,法院酌情考虑扣减2000元。

此外,小陈主见存在拖延工期丢失,因小陈存在增加项目,由此导致工期延后合理,对此法院不予采纳。

因此,小陈仍需支付工程款9074元(14500元-2850元-576元-2000元)及利息。

-法官后语-

现实生活中,装修行业在经营中存在诸多不规范的环境,例如在施工前低价揽客、施工后频频增项,装修中以次充好、质量存在隐患;装修验收过程简单、后期保修无人受理等情形。

法官建议,在选择装修做事时,应放平心态,一味地压缩价格实在并不可取;而为了省心省力选择内容约定不明的全包施工更是风险巨大。

在此提醒广大装肄业主,为了避免被装修公司或包工头套路,该当在装修前就装修项目、装修施工工艺、施人为料品牌等进行明确、详细约定,防止漏项、缺量。
同时,对付装修过程中涌现的增项风险也可在订立条约前予以明确,避免增项加费的风险。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莫伟浓 通讯员:云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