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

​福建省组织推荐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分娩基地_装配_部件 涂料

详细关照如下: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培植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装置式装修试点方案》(闽建筑〔2023〕4号),积极推动我省装置式装修发展,方便市场主体及时节制我省装置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情形,经研究,省厅组织公布装置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名单。
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基地条件

推举公布的装置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应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装置式吊顶体系、装置式墙面体系、装置式楼地面体系、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等至少一种部品部件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

(二)生产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智能化生产线不少于2条;

(三)部品部件系统化强、安装工艺前辈,施工现场可实现快速调度和可逆安装;

(四)部品部件得到绿色建材标识,工程运用不少于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推举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装置式装修生产基地于2024年3月30日前向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提交推举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并供应干系证明材料。
企业对报告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卖力。

(二)初审。
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基地进行实地稽核,符合条件的填写《拟推举的装置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4年4月15日前连同推举申请表(各1份)报送省厅家当办。

(三)公布。
省厅汇总公布符合条件的装置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联系人:陈晓存 联系电话:0591-87613715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建厅大院石构造办公楼三层。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培植厅公室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