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业主把店面装修材料当废品卖南昌一须眉因偷窃被判刑_被告人_青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9月23日9时许,被告人官某关照万某(收购废品职员)来到南昌市青云谱区上海南路某店面,官某称自己接下了该店面的装肄业务,让万某将店面的铝合金玻璃幕墙收购并拆除走,万某赞许后支付给官某800元作为铝合金玻璃门的收购用度,官某随即离开现场。万某与差错徐某将该铝合金玻璃门拆毁后,被新贵私邸物业创造并制止,新贵物业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青云谱区价格监测认定局认定,被毁坏的铝合金门窗价格为11386.20元。
另查明,万某和徐某赔偿了新贵物业经济丢失。2019年11月1日,被告人官某的家属赔偿万某和徐某二人经济丢失13000元。
公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被告人官某提起公诉,开庭审理时又当庭变更指控其犯盗窃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官某以造孽霸占为目的,采纳秘密盗取的方法,盗窃他人财物,代价公民币11386.2元,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因被告人官某志愿认罪认罚,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丢失,酌情从轻惩罚,遂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来源:南昌青云谱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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