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装修别轻信“一口价”小心赔了定金......_合同_花费者
你在装修过程中碰着过
装修公司在签订正式装修条约前
哀求先预签“报备条约”
同时交纳定金或预支款的情形吗?
近期
重庆市消费者权柄保护委员会
成都邑保护消费者权柄委员会
在受理投诉咨询时创造多起
由预签“报备条约”引发的装修轇轕
针对这一征象
两地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
2023年9月尾,成都邑消费者陈女士被装修公司的“一口价”吸引预签了“报备条约”,并支付定金2.1万元,随后,由于装修公司擅自加价无法达成正式条约,陈女士哀求退还定金,被对方谢绝。
陈女士向成都邑消委会投诉
经成都邑消委会调度
装修公司退还了定金
据消费者反响,“报备条约”内容相比拟较大略,对工艺、工期、装修材料等不作约定。消费者每每被装修公司的所谓“一口价”“全包价”、优惠赠予等营销承诺吸引,赞许预签“报备条约”并支付定金或预支款。等到签订正式条约时,消费者却创造很多条款与装修公司前期承诺不符,无法达成同等。消费者哀求退还定金或预支款时遭商家谢绝,消费者面临丢失定金或者不得不进一步签订正式条约的被动局势。
“全包价”“一口价”的
口头承诺并不可信
成都邑绿色家居家当协会会长程刚表示,预签“报备条约”在装修行业内已成为比较普遍的征象,发卖职员所谓“全包价”“一口价”的口头承诺并不可信。一套房屋的装修在设计方案还未确定、详细工艺没有明确的条件下是无法准确算出价格的。“报备条约”约定的装修预支款或定金紧张是担保装修企业的利益,装修公司用这种条约来捆绑消费者。个别装修公司乃至恶意用“报备条约”套取定金或预支款,敲诈消费者。
误导消费者
涉嫌陵犯消费者知情权
四川锦凯状师事务所状师董诗姮认为,装修公司未依法履行提示息争释责任,误导消费者,涉嫌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家装的材料和流程非常繁芜,而装修公司在前期未有设计图和施工图的情形下,暗昧报价或者不公开报价表,以便通过施工过程中“低报价、高增项”来得到更大利益。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用度”和《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二十条关于经营者供应信息应该真实全面,不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如果其目的并不是为了真实的交易,而因此“全包价”“一口价”为幌子设定陷阱,领导消费者与之签订“定金条约”“报备条约”,等消费者创造时又故意制造消费者违约从而扣除高昂违约金或者定金以获利,则实质是一种“定金骗局”,涉嫌条约诱骗。
董诗姮建议消费者
必要时可请状师帮忙审核条约
也可以在选择装修公司时
多参考企业公示信息
以免落入消费陷阱
两地消委会认为,装修经营者的“一口价”“全包价”承诺内容与后期实际施工情形不一致是此类轇轕的主要缘故原由。由于“报备条约”内容约定不明,预签此类条约可能导致消费者在创造问题哀求退款时,因条约违约,难以归责。
两地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谨慎签订此类“报备条约”,必要时可以拒签,直接哀求与经营者签订正式条约;
不要轻信所谓“一 口价”“全包价”,以及“末了优惠名额”“打造样板房”之类宣扬;
先签条约再交定金,以免冲动付费后对条约内容有异议时陷入维权被动局势;
哀求商家将口头承诺内容写进条约附件并签章;
除查看条约里关于违约任务等关键内容,对条约的关键附件如图纸、预算等内容,也要检讨清楚并双方签章。
本文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