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何签订房屋装修合同_合同_装潢装修
网友咨询:
若何签订房屋装修条约?
状师解答:
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签订的书面条约包括: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办法、规格、质量哀求以及质量验收办法;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韶光;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办法、韶光;
(六)条约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任务及办理轇轕的路子;
(八)条约的生效韶光;
(九)双方认为须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任何口头承诺都不做数,都要以笔墨形式表示在条约或报价单内,并且装修公司要盖章。除了条约之外,还有一系列附件,比如报价单、施工图纸、材料明细表、验收单、保修单等等,都须要双方具名,装修公司盖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轇轕的,可以协商或者调度办理。不愿协商、调度或者协商、调度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公民法院起诉。
状师补充: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构造;
(二)将没有防水哀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破坏房屋原有节能举动步伐,降落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构造和利用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条约,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条约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流、电子邮件等办法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员相存状师简介
山东青凯状师事务所合资人,青岛市城阳区法律行业做事员会委员,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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