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基上海某门店被罚 用过时五花肉制作发卖干锅花菜_食物_食物添加剂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惩罚决定书(沪市监静处〔2022〕062022000518号)。上海村落庄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静安区恒丰路店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质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违法所得0.052万元,罚款5万元。
2022年5月25日,我局司法职员前往上海村落庄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静安区恒丰路店检讨,查见其冷藏冰箱内有一盒切配好的五花肉片,肉片标签显示存放日期:2022年5月22日,到期日期:2022年5月23日。鉴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局长批准,于2022年5月28日对当事人备案调查。
经查明,2022年5月22日,当事人从供货商处采购五花肉块10千克,进货单价为30元/千克,随后自行改刀切成五花肉片,分两盒装,每盒5千克,放置冷藏冰箱并贴上标签标明“存放日期:2022年5月22日,到期日期:2022年5月23日”。
又查明,自5月23日至案发,当事人共利用上述五花肉片制作发卖干锅花菜52份,发卖单价10元/份。故当事人违法所得为520元,违法货值金额为670元。案发后,当事人已将剩余五花肉片就地处置,未再作经营利用。
另查明,当事人总公司设有食品质料操作规范,规定明确表示对付自行切配的鲜货类肉片应该天用完,打烊必须废弃,不得隔夜。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五花肉片制售干锅花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质料生产食品的行为。鉴于案发后当事人已立即对超过保质期的五花肉片进行处置,未再作经营利用,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从轻惩罚。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质料生产食品的行为,并作出行政惩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公民币伍佰贰拾元整;2、罚款公民币伍万元整。
上海村落庄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村落庄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村落庄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为村落庄基国际餐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干系产品:
(一)用非食品质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康健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质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康健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干系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质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利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身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腌臜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非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去世、毒去世或者去世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考验或者考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分外须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干系产品。
《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环境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质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敷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容许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康健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质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利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腌臜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非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能哀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办法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质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滞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滞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环境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惩罚。
生产食品干系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干系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公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惩罚。
《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惩罚时,应该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该退赔的外,应该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履行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打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环境之一,应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
(一)主动肃清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履行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节制的违法行为的;
(四)合营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的。
以下为原文: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惩罚决定书
沪市监静处〔2022〕062022000518号
当事人:上海村落庄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静安区恒丰路店
类型:有限任务公司分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业务场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38、248、258号一层108
商铺卖力人:徐龙翔
成立日期:2021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容许项目:餐饮做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干系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详细经营项目以干系部门批准文件或容许证件为准)一样平常项目: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业务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体业态:餐饮做事经营者(中型饭店)
经营项目:餐饮做事经营者:热食类食品制售。
上述事实,紧张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笔录,讯问笔录、当事人业务执照、食品经营容许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货商的业务执照、食品经营容许证、动物检疫检疫合格证明、出厂考验报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进货单据、发卖清单、当事人的《上海原材料存货标准的规定》。
2022年7月28日,我局向当事人投递沪市监静听告〔2022〕062022000518号《行政惩罚听证奉告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向我局哀求听证,放弃此权利。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五花肉片制售干锅花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干系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质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构成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质料生产食品的行为。
鉴于案发后当事人已立即对超过保质期的五花肉片进行处置,未再作经营利用,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环境之一,应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惩罚:(一)主动肃清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规定,对当事人从轻惩罚。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惩罚时,应该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以及《中华公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环境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质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敷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容许证:(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质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质料生产食品的行为,并作出行政惩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公民币伍佰贰拾元整;
2、罚款公民币伍万元整。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培植银行的详细代收机构。过时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惩罚款,加惩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当事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旬日内依法向上海市静安区公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闵行区公民法院提起诉讼。
过时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惩罚决定的,我局可以依法申请公民法院逼迫实行。
附件:沪市监静缴〔2022〕第062022000518号《缴纳罚款、没收款关照书》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2年08月10日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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