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一强揽小区装修材料搬运涉恶团伙获刑_杨某_被告人
红网时候4月9日讯( 郑涛 通讯员 安俊)4月9日上午,益阳市资阳区公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某良、卜某元、杨某、陈某根、杨某某犯强制交易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良等5人一年四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杨某良常常纠集卜某元、杨某、陈某根、杨某某等人一起,通过采纳言语威胁、封堵电梯通道、藏匿搬运工具、阻拦卸货、逼迫自行卸货、殴打等暴力、威胁手段在益阳市资阳区锦绣欣城、锦绣佳苑、华府世家、大汉资江城小区强揽装修材料搬运业务共计15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良、卜某元、杨某、陈某根、杨某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强制他人退出特定经营活动及接管做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交易罪。杨某良等人在本案的强制交易犯罪活动中层级分明,分工明确,常常纠集在一起有组织、有预谋地多次在固定区域履行强制交易犯罪活动,垄断搬运业务,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最高公民法院、最高公民审查院、公安部、法律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多少问题的辅导见地》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色,依法应该认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杨某良系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紧张分子,应该按照该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过惩罚。被告人卜某元、杨某、陈某根、杨某某系该集团主要固定组织成员,在其各自参与及履行的详细犯罪中均起紧张浸染,均系正犯,应该分别对其参与履行的详细犯罪卖力。根据上述5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子、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资阳区法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纳入扫黑除恶行动的案件24案74人,审结24案74人,个中经审理认定涉恶案件6案30人,无一人被判处非监禁刑。共开展了4次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诉讼活动。
本文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