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某机械公司环保违法行为实例分享_单元_生态情况
来 源:无锡生态环境微信"大众年夜众号
原标题:以案说法|惠山某机器制造公司躲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司法职员在对惠山某机器制造公司现场检讨时创造,该单位酸洗磷化生产线正在生产,脱脂槽、酸洗槽、磷化后水洗槽旁配套的三台吸风装置未运行,配套的碱喷淋塔风机、喷淋泵未开启,构成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举动步伐的办法躲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处理结果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容许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7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容许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惩罚裁量基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将该单位积极合谋生态环境危害调查、主动承担生态环境危害赔偿任务的情形作为从轻、减轻惩罚的认定依据,惩罚款公民币20万元整。
案件点评排污容许证制度是通过一证式管理,对企业产生的污染源进行固定,将法律法规对企业提出的环保哀求与企业自身污染源的管理制度统一整合在一张证中,实现企业排污事前申请、事中实行、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管理。排污单位申请排污容许证后,必须严格按照容许证中的制度哀求,严格掌握污染物排放,合法合规绿色经营。
本案中,从该单位的排污容许证可以看出,虽然该单位为排污容许简化管理单位,但容许证中明确规定了酸洗磷化工序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形和污染管理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排污管理哀求,但该单位在酸洗磷化生产线运行过程中,没有担保吸风装置及配套的碱喷淋塔风机、喷淋泵等正常运行,致使酸洗磷化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未经由废气管理举动步伐有效处理即排入外环境,违反了排污容许管理条例的规定。
作为排污单位,不仅要不断优化改进企业生产模式,在考虑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应该承担起社会任务。作为排污容许证的申请人和持有人,排污单位已经对自身生产项目产生的污染源有了预判,结合详细污染物情形制订了相应污染管理方法,更应该积极主动承担起污染管理主体任务,而不是等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创造问题、作出惩罚后才追悔莫及。
法律条文
《排污容许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排污容许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紧张依据。
排污单位应该遵守排污容许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哀求运行和掩护污染防治举动步伐,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掌握污染物排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定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容许证,报经有批准权的公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超过容许排放浓度、容许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贯注或者修改、假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举动步伐等躲避监管的办法违法排放污染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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