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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3·15 | 装修公司卷钱“跑路”业主打官司解除了合同_教师_合同 电工

收取前期装修款后人间蒸发

2023年2月,胡师长西席的女儿给他买了一套新居养老。
胡师长西席高高兴兴地将屋子的装修设计、施工工程都交给装修公司并签订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条约。
条约约定:装修总价款8万元,工期90天,开工韶光为2023年3月。
胡师长西席支付了前期装修款4.8万元后,装修公司进场施工。
装修工人拆除部分墙体准备改造水电时,却失落联了。
胡师长西席立即赶往装修公司,却创造装修公司大门紧闭,人去楼空。
胡师长西席看着装修一半的施工现场,心里犯了难。

胡师长西席多方理解得知,他的遭遇并非个案,同小区的好几名业主也有相同遭遇,有的乃至都未进行任何施工作业,该装修公司就跑路了。
无奈之下,胡师长西席来到五华区公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条约、装修公司退还已支付的装修款。

五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装修公司未按工期完成装修项目,未到庭参加诉讼,且已人去楼空,无法连续装修,故双方之间的装修条约无连续履行现实可能性,条约目的无法实现,胡师长西席哀求解除双方所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条约,应予支持。

考虑到装修公司已完成了部分墙体拆除、砌砖、墙面粉刷和水电开槽,该部分装修用度应予扣除。
因条约明确约定了各分项装修价款,法院在扣除完成的项目价款后,讯断装修公司退还剩余装修工程款。

据悉,该讯断已生效。

消费提醒

牢记一次性支付全款

五华区法院提醒消费者,当消费者碰着装修轇轕时,可向当地干系行业协会投诉,由专业事情职员对轇轕进行评估并组织面谈,协商处理。
当消费者与装饰公司沟通无效时,可向消费者权柄保护协会投诉,投诉时需供应被投诉方的准确地址、电话等干系信息。
对付装修质量问题,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监部门投诉,但要保存并提交干系证据。
若上述渠道均无法办理轇轕,可向有统领权的公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准备好干系主体身份证明文件及装修过程中形成的证据材料。

消费者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谨慎审查装修公司的资质、信誉及相应注册资金,可通过网络查看公司有无“案底”。
只管即便选择已成规模或有较好口碑的装修公司,避免“踩坑”。
签订条约时,对付装修项目、工期、材料名称及产品规格、数量、价款,付款办法和违约任务等均要明确约定。
装修条约、支付装修款的收据、转账截图等文件必须妥善保存。
产生轇轕后,要及时采纳视频、拍照或者公证等办法保留证据进行索赔,以免造成更大丢失。
其余,切忌一次性付款,建议分阶段、分部分验收合格后付款,当心装修“低价”套餐,避免丢失。

维权连连问:

租车行违规收取高额停运费

能否退回

马师长西席:2024年1月24日,我在神州租车网点租了一辆车,26日发生了交通事件,第一韶光关照租车公司确认,明确只用承担租车时条约上约定的1500元以内的用度(该条款在平台租车利用解释中有明确约定)。
但2月5日还车时,用度单里须要支付5800余元,个中有1500元的维修费,4300余元的停运费。
对付这样的处理结果,我认为很不合理,首先,用车条款中明确,如涌现车辆损毁,客户只需承担1500元以内的车辆丢失费。
其次,出事件后我及时与网店联系,而且以逐日50元的做事费打算,停运费只有500元,支付4300元的停运费不合理,而且这笔停运费也无法界定。
我该当如何要回这笔钱?

昆明中院毛维清法官:根据马师长西席的描述,如双方确实在租车时已签订过干系协议,那双方已建立条约关系,应遵守左券精神,按照条约履行责任。
如果双方租赁条约里确实约定“如涌现车辆损毁,客户只需承担1500元以内的车辆丢失费”或者确有证据证明事发之后,租车行明确马师长西席只需赔偿1500元的,之后租车行反悔哀求租户承担额外的用度没有任何依据。
马师长西席可以根据条约约定哀求租车行返还多收的停运费,但须要保存好干系的证据向租车平台、消费者权柄保护协会及租车行业协会协商处理,如以上渠道都无法知足诉求,可向公民法院起诉维权。

4S店买车仅半个月就多次故障

谢绝赔偿该怎么办

李师长西席:2022年,我在昆明某品牌汽车4S店买了一辆车,刚买了半个月,副驾窗玻璃的升降器就出问题,之后又涌现车标断裂情形。
前久开车途中,又发生了汽车前挡风玻璃脱落的情形,险些酿成车祸。
我认为,该汽车在购买的时候可能就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是与4S店协商,哀求经济补偿,但4S店只赞许维修并送两次保养,多次协商无果。
叨教我该当如何维权?

呈贡区法院朱曦法官:建议先通过消费者权柄保护协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处理,如果存在就车辆问题是属于质量瑕疵还是人为利用问题的争议时,建议通过对车辆问题进行法律鉴定,根据法律鉴定结论作为依据再通过干系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选择向公民法院提起诉讼。

车辆在车库受损

管理方拒赔,如何维权

刘女士:今年2月6日,我将车停放到小区的车库内。
当时,车的后视镜无缺。
3月6日,我到车库开车时,创造后视镜受损。
我找到小区的车位管理公司哀求赔偿时,该公司称,没有监控能证明我的后视镜是停放在车库期间破坏的,不愿承担任务。

今年1月,小区物业公司、车位管理公司与我签订过一份协议。
协议约定:如丙方(刘女士)在期限内车辆停放在车库内,在丙方按照操作规程和利用解释正常利用情形下,车辆涌现受损、刮擦等情形的,乙方(车位管理公司)承担全部任务,产生的统统用度由乙方卖力。
根据小区物业的监控,能看到我的车辆后视镜在2月6日进入车库时无缺。
但车辆停在车库期间的监控由车位管理公司供应。
对方称,监控只保留7天,以是没有监控能证明该车的后视镜是如何破坏的。
针对目前的情形,我该怎么办?

建纬(昆明)状师事务所何雪峰状师:就目前的情形看,车位管理公司对车位的监控有举证任务。
在2月6日到3月6日这一个月期间,车位管理公司在明知监控只能保留7天的情形下,该当以每7天为限,对车辆进行检讨,确保尽到对车辆的监控任务。
且根据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公司与何女士签订的协议约定,以及物业的监控,可以证明刘女士是按照操作规程的情形下利用车辆的。
在车辆管理期间,车辆是如何受损的,这须要车位管理公司来举证。

来源:都邑时报

全媒体:董建楠 王丹丹

审核:段寅彬

编辑:王凌帆

二审:钟玲

终审:彭德光